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要求,優質中小企業需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數據更新。為組織做好此項工作,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《關于組織做好優質中小企業信息更新和報送工作的通知》(工企業函〔2022〕173號)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優質中小企業年度信息更新
請各設區市工信部門(含平潭,下同)組織轄區內優質中小企業(包括創新型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)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,登陸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(以下簡稱培育平臺,網址:zjtx.miit.gov.cn),通過“企業信息—年度信息更新模塊”,填報2022年底有關數據。未在培育平臺注冊過的企業需按屬地原則先進行注冊登錄,完成法人實名認證和數字化水平評測,及時填報數據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請各設區市工信部門高度重視,抓緊組織本地區優質中小企業做好信息更新工作,確保企業應填盡填。
(二)今年為《辦法》實施之后優質中小企業首次更新信息,以后年度企業也應于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信息,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。按照《辦法》規定,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,取消復核資格。